我省将评选一批省级退役军人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辽宁日报 2020年08月13日

本报讯 记者关艳玲报道 记者8月12日获悉,为进一步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评选命名一批辽宁省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充分调动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拟推荐的示范基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合伙人、股东、实际经营者是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主要为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开展服务,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已经被评为市级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依法注册、合法经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有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