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敏娜报道 从现在到2022年6月,我省将对医院开展新一轮巡查,重点巡查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以及中医医院特色四个方面,特别是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辽宁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本轮巡查工作。
在行业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即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的落实情况。
巡查中主要看:医院是否将干部、职工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作为个人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是否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责任层层传递,真正实现“九不准”规定的落地;是否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是否有加强监管,杜绝医师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是否有对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人员的处理办法以及落实执行情况;是否对医院内部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接触作出了细致具体、便于查验的管理办法。
此次巡查范围原则上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可参照执行。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省属医院的巡查,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按属地原则负责辖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