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东港市检察院通过办理“还塘于田”公益诉讼案,推动恢复耕地近2000亩;沈阳等地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网络餐饮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促进了网络订餐安全……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087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0021份、民事诉前公告315份,提起公益诉讼407件;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8.3亿余元。
开展公益诉讼,促进公益保护,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聚焦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先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水环境保护”“守护海洋”等专项行动,分领域促进集中整治。仅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三年来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019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林地34万余亩,恢复被污染的水域水源1900余亩,清除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74万余吨,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21万余元、治理恢复费用685.6万余元。
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推动解决群众关注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的同时,逐步推动行业治理、区域治理,健全完善相关行业、领域治理体系,促进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凌海市检察院在办理200余家石材加工企业未经环评无防护措施污染环境案过程中,建议行政机关改变“以罚代管”的陈旧管理模式,对涉案企业采取先停工、后整改、再开工的解决方案,实现了“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双赢”的办案效果。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检察机关稳扎稳打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履职,着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形成保护公益的强大合力。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120余个,开创“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