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丽报道 大连市从2018年开始实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今年是收官之年。记者8月10日获悉,截至目前,大连已完成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店161户、放心消费示范街区(景区、商圈)36处。
据了解,年底前,全市将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200户、街区(景区、商圈)50处。届时,大连将形成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地区,达到消费质量放心、消费安全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的效果。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认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参与、社会监督及非有偿服务原则,示范店有效期一年,示范街区(景区、商圈)有效期两年。当有以下情形时,将撤销放心消费示范称号,分别是经查实在申报与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产生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因失信等违法行为被政府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消费纠纷投诉频发且处理不主动不及时,或发生重大或群体性投诉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或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在社会公众、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中反映与其示范承诺不相符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或自动放弃示范的,以及其他应当予以撤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