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全方位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省政法机关全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8月7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有关情况:2015年至2020年6月底,辽宁法院共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910件,涉案1467人。其中,今年上半年审结95件133人。这些案件涉及10个罪名,主要是生产、销售假药犯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
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性工程。5年来,我省法院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并与食药监管部门建立了业务联系,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实现了“行刑衔接”,形成了打击合力。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民生关切问题,重点惩治发生在农村、城乡接合部的校园食堂等场所的食品药品犯罪以及制售伪劣农资犯罪。2019年9月以来,辽宁地区在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领域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7件30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67件588人,审结287件462人。
为规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证据规格和法律适用,省法院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统一执法尺度,防止同案不同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