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

辽宁日报 2020年08月08日

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安排,8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执法检查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三农”工作更加突出位置,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巩固农业现代化物质基础,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执法检查将重点围绕六方面内容开展:一是农业机械科研开发制度规范实施情况,包括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机科研、推广和应用,推动农机产学研结合,先进适用农机开发、引进和利用等情况;二是农业机械质量保障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者和销售者主体责任等情况;三是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推广使用法律规定执行情况,包括农机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目录确定和调整、农机安全使用教育和管理等情况;四是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化管理情况,包括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有偿农机作业质量标准执行、跨行政区域农机作业管理、行业自律等情况;五是农业机械化扶持措施和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财政、税收、金融扶持政策落实,农机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情况;六是农业机械化配套法规规章制订情况、法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进一步推动法律实施及修改完善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等。

执法检查组将赴抚顺、铁岭、锦州、阜新开展直接检查,其他市委托所在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