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忠厚报道 8月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在闭幕会上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辽宁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宁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方案的决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大连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抚顺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的决定》《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葫芦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随后,陈求发作了讲话。他强调,要始终牢记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严格对标对表,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全省各级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运用法治力量,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陈求发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按照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要求,按序时进度抓好工作落实,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突出工作重点,做好环境保护监督立法,加强民法典的宣传和实施,加强执法检查,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等专题调研,加强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实效。要加强代表议案建议跟踪督办,努力将代表议案建议转化为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政策举措。(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