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营商环境“十差”典型案例

辽宁日报 2020年07月31日

本报讯  记者翟新群报道  为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顽症痼疾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葫芦岛市日前面向域内外广泛征集市、县两级损害营商环境案例,从中筛选“十差”典型案例。

案例征集范围为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或查处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典型案例和损害营商环境的真实事例。案例征集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案例征集突出中心主题,紧盯中央、省委巡视,国务院大督查,市委巡察,省营商局检查暗访、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日常工作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注重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府失信、“放管服”改革、各级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各级各类政务大厅服务质量等方面发现的典型案例。案例征集注重深度挖掘,从影响营商环境的高度剖析,深挖案例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关键要害,起到宣传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注重探索创新,以反面典型为警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举措,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每个案例包括背景及问题、事件经过和思考与启示三部分。案例资料要求翔实可靠,做到实事求是、恰如其分,杜绝虚构和夸大。采用记叙性语言进行描述,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可附带有关数据、图表、图片及音像资料等。葫芦岛市要求,每个县(市)区、市直属开发区至少报送2个案例,每个市直单位至少报送1个案例(不局限于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案例),于今年12月1日前报送至市营商局。对隐藏问题不报送的,经征集案例发现后,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地区、单位责任。市营商小组办公室将对报送的案例进行统一收集整理,经过筛选、甄别,形成“十差”案例,并汇编成册,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违规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督促涉及的地区、部门集中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