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宣传实施民法典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为振兴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辽宁日报 2020年07月22日

6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以视频会议方式举办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副校长杨松作民法典专题辅导。王志鸿  摄

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今天的讲座很及时,效果非常好,我感到收获很大。作为人大工作者,要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实践者。”6月28日,认真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以视频会议方式举办的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沈阳市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新华街道丰泽社区党委书记张秀兰说。

这一天,与张秀兰听同一场讲座的,有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乡镇人大相关人员等6000余人。

这是省人大带头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自觉遵守民法典、严格执行民法典的措施之一。

日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下发《省人大2020年学习实施民法典工作安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旨在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立法方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照民法典规定开展法律法规清理的统一部署,按照不抵触、相衔接的原则,对我省省本级现行有效的186件地方性法规开展一次专项清理,确保我省相关领域法规制度符合民法典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在执法监督方面,监督各级执法部门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促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在司法监督方面,进一步推动司法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重点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民事检察工作的监督,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推动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以及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在守法方面,以推动民法典普法工作为重点,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了解民法典、利用民法典,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为切实推进民法典的贯彻实施,认真履行好人大立法、监督工作职责,发挥好人大的职能作用,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将积极做好“三个一”工作,即一清理、一视察、一重点监督。

对照民法典规定,加大清理地方性法规力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提案谁自查”的原则,由法规提案单位对各自负责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进行自查、提出清理意见,征求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意见和听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意见后,形成法规废止修改议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为推动人民法院切实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监督、支持人民法院积极履行民事审判职能,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法院学习贯彻落实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并听取省法院相应的专项工作报告。

此外,还将以人大代表视察的形式开展我省民法典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视察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普及教育情况,以及法规清理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