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喇叭宣讲 党的创新理论实现全覆盖

辽宁日报 2020年07月18日

本报讯 记者王笑梅 见习记者王歆瑶报道 “今天继续给大家讲讲民法典,重点讲第七编——侵权责任。”7月17日上午,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金崮村,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陶准良又开始了大喇叭宣讲。

当天上午,全省万余村大喇叭同时响起,同步进行大喇叭宣讲党的创新理论实现全覆盖的首场宣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送到农民心坎上。

为深入开展“送理论下基层”,打通理论武装“最后一公里”,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省委宣传部、省委讲师团利用大喇叭在基层农村的宣传优势,4月起在全省44个县(市)区、48个村开展使用大喇叭宣讲党的创新理论试点工作。

我省将大喇叭宣讲与加强村党支部建设结合起来,组织村党支部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每周二、周五上午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干部、宣讲志愿者担任宣讲员,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讲师团统一编发的宣讲参考提纲,结合实际进行宣讲。

各市在试点过程中,将线上“重点讲”与线下“深入讲”相结合,充分发挥五级理论宣讲体系组织指导作用,有效运用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农民夜校、农村文化书屋等,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讲,寓理论宣讲于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中。

大喇叭宣讲接地气,让理论不深奥、不生硬,成为陪伴村民日常生产生活、帮助村民了解党的创新理论的重要载体,深受基层认可、群众欢迎。截至6月底,全省已进行20多个专题万余场宣讲,直接受众百余万人。

当日,省委宣传部有关同志也来到金崮村宣讲,并与村干部、“理想邮递员”青年理论宣讲团成员、村民代表进行交流互动,帮助大家更透彻地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了解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