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7月14日,记者从省河长办获悉,为全面推进河长湖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省河长办将组织实施2020年全省河长制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方案,省水利部门将组成4个工作组分赴全省14个地级市和沈抚示范区,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查明河湖形象面貌及影响河湖功能的问题,摸清河湖管理情况、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河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年计划开展两轮检查,全部检查工作将于11月底前结束。
在启动监督检查之前,省水利部门组织了河长制监督检查工作培训,全面部署2020年河长制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查、认、改、报告”四个环节的检查督导任务,着重奔赴问题多、难点多的地区开展工作,严肃工作纪律,限时整改,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