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管部门制定五项措施

加强汛期交通应急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辽宁日报 2020年07月15日

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为有效应对今年汛期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复杂形势,省公安厅交管局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五项措施,切实加强汛期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指挥体系建设。组建汛期应急指挥机构,各市交警支队长为指挥长、分管支队长为副指挥长、各县(市、区)交警大队长为前线指挥员、各辖区中队为作战单元,保证点对点、扁平化、指挥畅通。同时,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指挥中心的应急调度作用,对外积极协调沟通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对内密切联络其他警种,及时了解掌握交通应急保障需求,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强化信息收集研判。提前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研判,加强安全风险预警预测。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和重点车辆,特别是水毁道路和桥梁信息、道路交通阻断信息,及时进行汇总预警,并实时掌握交通部门抢修恢复通行进度,及时更新,为应急调度提供有力参考。

强化警力勤务部署。针对汛期交通特点,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充实路面警力,重点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重要县乡道路,以及漫水路、漫水桥及安全隐患路段的巡逻管控工作。一旦发现洪水、泥石流、滑坡、塌方等险情,立即按照核心区、近端区和远端区进行分类管控。同时,为救灾人员、物资、装备运输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放行、优先通行,确保指挥人员和救灾物资及时抵达。

强化交通应急保障。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提高相应勤务等级,通过加强人员、物资、装备保障,全面提升交通应急能力。

强化宣传警示引导。结合汛期雨季安全驾驶特点,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