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辽宁日报 2020年07月15日

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较为突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为了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制定了《条例》。

《条例》共29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规范合同订立及资金保障,加强账款支付源头治理;二是规范支付行为,防范账款拖欠;三是加强信用监督和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