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佳报道 从4月下旬开始,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省安委会组成14个督查组,对各市、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共发现808项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日前,省安委办分别对各市发出督办函,对这些隐患和问题进行督办。
督办函要求各市坚守安全红线,切实抓好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各项问题、隐患及时整改,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相关工作建议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反馈意见中的隐患、问题、违法行为进行细化分类。政府部门存在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列出解决方案,制定对策措施、完成时限;对企业存在的隐患,要按照隐患判别标准,区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重大隐患由省安委办挂牌督办,一般隐患由市或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立即纠正,视情况进行立案查处,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隐患动态为零,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查处。
督办函强调各市要明确责任部门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跟踪督办,并及时研究解决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