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提高重症尿毒症患者 门诊透析治疗待遇支付标准

辽宁日报 2020年07月01日

本报讯 记者王荣琦报道 为进一步减轻重症尿毒症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自7月1日起,大连医保将提高重症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治疗待遇支付标准。执行后,预计大连有7000余名透析患者受益,每年减轻患者经济负担7200余万元。

医保新政将降低门诊血液透析个人负担。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医疗保险将分别按照低通量血液透析服务包和高通量血液透析服务包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和个人负担标准。低通量血液透析服务包医保支付标准提高至每次415元;高通量血液透析服务包中增加了血透监测项目,医保支付标准提高至每次450元,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不增加。

此次,大连市将门诊血液透析滤过和血液灌流纳入医保支付。其中,血液透析滤过医保每月支付一次,血液灌流医保每两月支付一次。支付标准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统筹基金支付8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统筹基金支付75%,成年人统筹基金支付65%。

另外,大连市将腹膜透析患者在门诊使用的部分耗材和检验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参加职工医保的腹膜透析患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4%,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腹膜透析患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