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夏德仁要求,要坚持党对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到政协履职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围绕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积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宗教团体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引导宗教界委员和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助力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