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辽宁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防范非法集资答记者问
辽宁日报 2020年06月30日

今年6月,全国普遍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围绕此次活动的主题“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本报记者采访了辽宁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记者:面对社会上的各类金融理财活动,我们如何辨别是不是非法集资活动呢?

答:有几种方法供大家参考:一是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看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

二是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三是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四是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非法集资活动都会进行大肆宣传、造势,增加社会影响力,具有非常大的欺骗性,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

五是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记者:现在资产管理业务需要什么样的经营许可?

答:资产管理业务属于金融业务范畴,必须持牌经营,必须纳入金融监管。

俗称的金融牌照是指相关机构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特定的金融业务的许可证,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颁发。必须经许可才可开展的金融业务主要有: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金融租赁、公募基金、第三方支付等。

居民如有理财需求,应当选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记者:“虚拟货币”“区块链”真能让人“躺着赚钱”吗?

答: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他们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记者:“炒汇理财”是可靠的投资渠道吗?

答:目前存在大量面向境内用户、以“外汇交易”为旗号进行融资分红的平台,都不可靠。它们的风险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是业务牌照涉嫌造假。部分外汇理财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往往声称自己受权威机构监管,或宣称拥有授权。近期就有公司自称是“获得英国FCA认可并受其全面监管的金融机构”,并附上了FCA代码,但查询发现,代码对应的网站与该公司并不一致。

第二类是交易过程不透明。部分外汇理财平台对外宣称“资金安全,只赚不赔”。这些平台资金并未依法购汇并汇至境外投资,而是在交易过程中被暗箱操作、不断蚕食。例如,部分平台就是其客户的交易对手方。新手往往能够获得较高收益,但投资者加大投入后会慢慢出现亏损的情形,在平台的建议下操作或者采用自动跟单的模式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形。

第三类是打着“外汇交易”旗号“持续高额分红”。部分平台以“外汇交易”为旗号融资,进行“持续高额分红”。这类模式成立的前提是建立在“外汇交易”盈利始终大于“分红”的基础上,而盈利有不确定性,这类平台宣称的持续盈利绝不可能,极可能就是庞氏骗局。

记者:如果群众遇到非法集资活动受害了,应该向哪些部门反映和举报?

答:如果有群众发现非法集资活动或者已经因非法集资活动造成损失,可以采取两种途径举报。一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二是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例如涉及银行保险业的可以向银保监局反映,涉及证券行业的可以向证监局反映。总之,不论群众采取何种途径举报、反映,相关部门都会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