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6月23日,营口市西市区总河长张渤一行先后来到辖区大旱河、胜利河巡河,详细查看河流的水质、堤岸管护、垃圾清运、环境治理等情况。春季以来,全省上下各级河长掀起了巡河的高潮。依托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我省近两万名各级河长成为全省江河湖泊的守护人。
以河长制为牵引推进“河长治”,制度保障尤为关键。
2017年2月以来,我省陆续出台多个重要文件,对河湖长制的目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考核体系进行了构架。
尤其是2019年10月1日,《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入实施湖长制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实现了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从“河长制”到“河长治”。同时,为全省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我省水资源短缺且分布不均,保护好水资源、提高水利用率的现实需求极其紧迫。如何把河长制落到实处,事关破解辽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水生态短板。
近一年来,我省依托《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狠抓河长制落实,全面开展河湖治理及保护工作,较好实现了“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工作目标。一是通过强化政治责任,坚持高位推动,深入推进河长湖长制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河长责任,抓好问题解决。2019年以来,全省五级河长共开展巡河约80万人次,解决问题近14.5万个。三是强化重点突破,注重高质量发展。围绕辽河流域防洪、水质不达标问题,全面推进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抓节水、保供水“五水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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