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辽宁省污染防治攻坚战 成效考核实施措施》综合跟踪调研

坚持问题导向 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监督

辽宁日报 2020年06月30日

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确保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6月15日到17日,按照省委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领7个调研组,对全省各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情况以及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进行综合跟踪调研。

调研组强调,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考核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将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落地落实。

调研组要求,各市人大要对照考核措施,不断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工作,努力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点监督任务。要就制定、修改、废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情况进行逐项梳理,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应本着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原则,并及时逐级报备。人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等法定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全面总结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做得好的,要巩固提升;做得不到位的,要全力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