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障扶贫政策落地不走样

辽宁日报 2020年06月21日

(上接第一版)

紧盯基层“不落实的事”、严查“不作为乱作为的人”,我省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缺失、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缺位问题,让脱贫攻坚的成效真正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家里养出租车,谁给发的低保?”近日,鞍山市千山区纪委监委查处一起案例,起因是群众认为低保政策落实不公平。东鞍山街道东西河村刘某家庭提出低保申请,村干部在摸底调查家庭成员资产情况时,明知其儿子经营出租车,有相对固定的收入,而且刘某妻子名下还有私家车。千山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主动与审计、民政等部门协调,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将享受城乡低保人员全部纳入排查核实对象。截至目前,全市核实确认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594人,涉及追缴金额228万余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

黑山县纪委监委全面清查低保资金“吃空饷”问题,清理不符合条件人员,追缴冒领低保资金,督促相关主管部门修订了日常检查制度,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进行防范。

为确保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防止脱贫再返贫,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持续跟踪检查。瓦房店市纪委监委对全市最低生活保障、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医疗保障、大病救助、安全饮水等多个领域,开展多轮监督检查,并持续关注非低收入村贫困户、低保边缘户和因病致贫、因事返贫人员情况,确保扶贫路上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镇纪委、镇扶贫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推动立行立改,对扶贫工作落实不到位的5个村的村党支部书记提醒谈话,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