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面向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开发1万个院校类见习岗位,见习期限为3个月,并提供包括基本生活费和指导管理费的见习补贴,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000元/人月,指导管理费标准为150元/人月。对离校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今明两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不低于每月1500元的培训补贴。新招用今年应届毕业生的各类企业,可向政府申请免费“订单式”培训。
本报记者 徐铁英 葛红霞
见习记者 张钟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