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佳报道 6月18日,省安委办印发《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指南》,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针对各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省安委会要求,相关地区及部门企业要科学制定具体、量化、差异化的工作目标,完善相关标准、制度,制定加强安全监管的具体举措;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消除重大隐患,保证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行,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同时,各地区要参照省安委会模式,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并根据省安委会制定的风险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任务和措施清单、成果清单,对标推动整治,强化调度跟踪。
据悉,省安委会已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专班联络员工作群,定期调度汇总、研究分析、部署督办,并健全完善了信息报送、督查督办、联合执法和数据共享四项机制。同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建立相关机制,综合运用考核巡查、通报约谈、警示曝光、奖励问责等手段,促进风险联防联控、隐患群查群治、举措协调联动、成果共创共享,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