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公布的2019年度“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结果中,营口市各项监测指标持续稳固提升,监测结果为合格,这意味着营口市继续保持“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在2015年举办的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上,营口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当年起,营口市持续进行城市绿地、道路绿化、水岸绿化、村屯绿化、市域范围内大规模造林、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产业经济和生态文化等方面建设。
近三年的统计数据表明,营口市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1.9%,苗木自给率达96.1%,举办生态科普活动45次,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分别达94.5%和93.2%。
朱 琳 本报记者 张继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