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车顶灯 “亮星”显示等级

辽宁日报 2020年06月17日

据新华社天津6月16日电 (记者刘惟真) 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了解到,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日前完成对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首次考核,考核结果近期将在出租汽车智能顶灯上对应“亮星”显示。

此前,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与出租汽车驾驶员信用体系建设,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信用积分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信用积分设定初始基准分值,信用积分为20分,额外加分分值为10分。无正当理由拒载、未经乘客同意故意绕道、车容车貌不整洁等违规行为为扣分项,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为加分项。“通过‘亮星’的方式,让乘客更加准确、直观地掌握司机的服务质量,激励驾驶员诚信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张捷表示,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研究制定禁止低星级驾驶员进入部分交通场站候客运营的惩戒措施,并于近期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试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