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民事权利保护的新篇章

辽宁日报 2020年06月10日

(上接第一版)

民法典充分考虑到当前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的新变化,是时代精神的体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民法典合同编对网络环境下电子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作了相应规定,网络卖家的信息展示即为要约,消费者提交订单成功构成承诺,合同此时成立,即具有拘束力,卖家和买家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履行,不能反悔和任意变更。在李岩看来,该规定也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此外,为解决民间借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商家利用自己的经营优势借助格式条款扩大自己的权利或者规避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在该编中得以规制。

聚焦百姓关切,强化保护人民权利,民法典为百姓安居乐业提供法治保障。李岩说,这在民法典侵权编中充分体现,高空抛物侵权事件的频发以及受害者权利救济途径的不畅,催生了侵权编对高空抛物更为细致的规定;在保障受害人权利救济的前提下,通过公安等机关的调查,让真正的侵权人无处遁形,还老百姓以公平;增加了“好意同乘”导致损害的赔偿规则,为司法裁判提供依据;扩大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对违约责任导致的精神损害也可主张。

“民法典具有可诉性,具备较强的纠纷解决功能,符合现代法治国家法律的基本特征。”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壮认为,民法典不仅是权利的宣言书,也是法律职业人司法实践中的直接依据,更是民事主体通过诉讼等方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这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李岩说,“从‘摇篮’到‘坟墓’,从人身到财产,从生老病死到婚丧嫁娶;大到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小到物业服务费的交纳、水电煤气合同的订立,处处体现民法典对每个人的深切关怀,形成全方位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