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根据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辽宁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立法调研组在深入鞍山、本溪、营口等市调研基础上,6月8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关林带队的调研组到沈阳市开展《辽宁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围绕本地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经验中可以纳入条例的内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何通过省级立法加以解决,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定义、设置条件、审批、管理、处罚及相关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有关情况等,与会人员进行深入座谈。
调研组表示,立法调研旨在进一步了解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收集基层好的经验做法,听取各地各部门对制定条例的意见建议,增强法规的针对性、操作性,推动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和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外校内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立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认真制定条例草案,使这一条例成为务实管用的良法。
调研组还将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