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普通高中 有偿违规招生

辽宁日报 2020年06月10日

本报讯 记者刘家伟报道 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普通高中办学秩序,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日前,鞍山市下发了《关于严禁普通高中有偿违规招生的通知》,全市将严厉查处普通高中有偿违规招生行为。

鞍山明确提出,普通高中严禁在招生过程中利用经济手段招揽、买卖生源;严禁向推荐生源的个人支付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或组织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其他名义违规向有关单位转移资金并用于支付招生费用等。同时还规定,初级中学及教职工严禁推荐、买卖生源获取经济利益;严禁欺骗、恐吓、误导、替代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并获取经济利益等。

鞍山还提出,有上述参与有偿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及个人,将由主管部门依法依纪依规作出处分决定或者给予其他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