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丁冬报道 大力褒奖和使用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安排社区工作者进行健康体检……记者6月8日获悉,沈阳市将从加强社区工作者生活关爱、保障社区工作者身心健康、为社区工作者减负减压等六个方面,实施一系列暖心举措,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
生活关爱方面,发放慰问金和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对象为参加防控工作的城乡一线社区工作者,包括社区(村)“两委”成员、社区(村)专职工作人员及实际参加防控工作的残疾人专干、专委、禁毒社工。同时,有针对性地提供老人关怀、孩子看护等日常服务,消除一线社区工作者的后顾之忧。
为了给社区工作者减负减压,沈阳市提出,不再要求社区报送可通过信息化平台获取的数据;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多头重复向社区派任务、要表格、要数据、要材料的情形;不额外增加城乡社区台账负担;不以疫情防控为由要求城乡社区组织出具其他证明;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下社区开展走访慰问直接到城乡社区,直接到现场,不给社区工作者添负担。
为保障社区工作者的身心健康,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实行“强制休息令”式的分批轮休机制;疫情结束后,及时安排城乡社区工作者健康体检,对因参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的要及时安排补休。
沈阳市还将对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进行大力褒奖和使用。在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乡镇)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表现突出的党员社区工作者,可直接任命为社区副书记或书记。同时,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的城乡社区工作者追授“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依照有关法规做好因疫情防控而殉职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全面做好抚恤优待;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子女,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