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长余 刘洪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也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宣言书,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中国之治”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中国治理体制和治理道路。正是基于《决定》的方法论指导,新时代“中国之治”也深刻体现了三个统一,不断开启我国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
中国共产党人秉承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突出总结历史的关键作用。新时代“中国之治”正是在总结历史的基础上渐渐形成的。从深刻总结中华民族和西方国家的治世思想与实践,到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系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的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逐渐确立社会主义制度,找到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正确道路,这些都为新时代“中国之治”奠定了基础。
新时代“中国之治”不仅有“坚持和巩固”的立场,更有“完善和发展”的指向,这就决定其不仅要总结历史,还要面向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我们回顾历史,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更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为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借口,而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新时代“中国之治”是面向未来的。《决定》不仅明确新时代“中国之治”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而且提出未来完善和发展的方向,并作出进一步工作部署。《决定》要求在新时代改革开放的基础上,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抓住新时代、新特点、新方向,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加强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助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强调面向未来并非意味着否定过去。新时代“中国之治”体现的是总结历史与面向未来相统一。一方面,总结历史是为了更好地面向未来。总结历史上的治理经验与教训,主要是为了借鉴对当下和未来治国理政有效的治理智慧,历史上的治理经验要符合今天我国发展形势和要求。另一方面,面向未来要建立在总结历史的基础上。未来的科学治理并非凭空产生,而是需要深厚的历史积淀。新时代“中国之治”不仅是在吸取过去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产生的,也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是时代和人民的必然选择。
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
新时代“中国之治”生动体现保持定力的方法原则。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复杂国际局势,新时代“中国之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动摇,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不动摇。我们党将保持定力作为底线要求,坚定“四个自信”,确保新时代“中国之治”行稳致远。
推进新时代“中国之治”,我们党不仅保持定力,而且坚持改革创新。新时代“中国之治”已经取得巨大历史成就,《决定》系统总结了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同时,为了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就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坚持改革创新要讲究破立结合,并非只讲“破”而不讲“立”。保持定力也不是故步自封,而是要为制度的革新定基础、把方向。新时代“中国之治”体现保持定力与改革创新相统一。首先,必须在保持定力的基础上改革创新。改革创新的前提条件就是牢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在此基础上确立适合自身发展的治理方案,不盲目照抄照搬他国治理模式,偏离前进方向和道路。其次,固根基、把方向,还要大胆改革创新。保持定力绝非要求新时代“中国之治”固守教条、停滞不前,而是要在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新时代改革创新走得更稳、走得更远。坚持改革创新为新时代“中国之治”提供不竭动力,增添生机活力。
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
新时代“中国之治”秉承鲜明的问题导向。新时代“中国之治”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面临诸多问题,尤其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的困扰。基于此,新时代“中国之治”突出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导向,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问题为导向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自身设定的目标。新时代“中国之治”蕴含鲜明的目标导向,其总体目标分三阶段,即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新时代“中国之治”提出的目标是要在一步步化解矛盾和问题的实践中逐渐实现的。这体现在新时代“中国之治”所坚持的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中,正如马克思所讲的实践观点,实践既包含客观要素,也包含主观意志,是现存条件与理想目标的现实统一。新时代“中国之治”要秉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这一重要工作方法,既埋头拉车又抬头看路,既针对问题又紧盯目标,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向着既定目标不断砥砺奋进。因此,经常对照新时代“中国之治”的阶段目标,扎扎实实地革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既要避免执迷于具体问题中不可自拔,而忽略或偏离了新时代“中国之治”的方向和目标,也要避免空谈目标而不采取实际行动,从而积极化解新时代“中国之治”面临的一个个具体矛盾和问题。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文化研究中心。本文为2019年度辽宁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以问题导向助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径研究(L19CKS00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