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辽宁日报 2020年06月06日

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今后一段时间,全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保卫工作措施,继续发挥打击违法犯罪职能作用,为平安辽宁、美丽辽宁建设作出新贡献。

继续保持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全省公安机关将深入组织开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昆仑”行动和2020“蓝天、碧水、净土”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篡改、伪造自动检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检测设施,排放污染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重点打击废弃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阻断病毒扩散渠道。

进一步做好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安全保卫工作。继续开展“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非法采矿、采砂等犯罪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对非法捕捞、垂钓、野浴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在保护区内实施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行为坚决严查。

以依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为抓手,有效净化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斩断违法犯罪人员非法获利途径。进一步整治涉环保领域不良竞争行为,特别是对以复工复产为幌子,试图借机实施污染环境、水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黑企业”“黑作坊”,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公安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369生态环境部门热线电话举报,形成全民参与环境安全保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