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近年来,全省法院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创新工作机制为手段,精心呵护辽宁的青山绿水。6月5日,省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2019年以来,辽宁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374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535件、民事案件3313件、行政案件2426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0件,为美丽辽宁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从困扰环资审判的“缺少专业审判机构”和“环资案件范围界定不清”两大难题入手,夯实环境资源审判基础。今年1月,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成立,是全省法院第一个专门化审判机构,集中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三类案件,标志着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入专门化审判新阶段。目前,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也推行了专门化审理工作模式,协调了不同类型案件的衔接,实现了对生态环境的全方位保护,形成了集聚优势,扩大了审判影响,提升了司法权威。同时,省法院出台《关于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试行)》,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辽宁地区环境资源案件范围,为环资审判工作统一裁判理念、规范裁判标准、明确统计口径打下基础。
实行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只是我省法院推进环资审判改革,完善机制凝聚环资审判合力的抓手之一。省法院探索集中管辖机制,以《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蓝本,探索建立具有辽宁特色的三级环资审判体系,在中级法院、基层法院设置环境资源庭,试点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实现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目标。目前,全省法院已经建立了跨域立案制度,既适应了当事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司法需求,又解决了异地诉讼难问题。
构建协调联动机制,省法院与省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联动机制的意见》,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领域,形成法检两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新机制,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凝聚了合力。
省法院有关人士介绍,全省法院将继续推广巡回审判和智慧庭审工作,运用视频庭审等信息化手段开庭、调处和宣判,为当事人提供更便利的诉讼方式。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评价和指引作用。建立技术辅助制度,破解鉴定难、鉴定贵问题,不断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