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辽宁日报 2020年05月28日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2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4人,出席170人,缺席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5月26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民法典草案修改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两个草案进行了审议,分别提出了草案建议表决稿。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分别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上述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和草案建议表决稿,决定将两个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5月26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了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总结工作全面客观、重点突出,部署任务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文风朴实、数据翔实,是一个紧扣大局、贴近民生、彰显法治的报告。代表们一致表示赞成这个报告。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作了21处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批准修改后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5月26日下午和27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对报告提出的下一步工作安排表示赞成。(下转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