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派记者杨忠厚 明绍庚北京报道 5月24日,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辽宁代表团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继续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陈求发、白春礼、吴玉良等代表参加审议。
审议中,代表们表示,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我们完全赞成。
白春礼代表说,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我在前期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曾经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有些已经被采纳。这次审议,我没有新的修改意见,期待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经过本次大会的审议修改,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成熟完善,更好满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进人民福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
许安标代表说,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大立法工程、法治工程,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我完全赞成。建议民法典通过后对其他民事法律规范进行清理,保持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
杨松代表说,编纂法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将使我国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实现本质性进步。民法典体现了人民性、先进性、科学性、时代性、基础性,我完全赞成。(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