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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万全部脱贫
截至2019年末,我省还剩余1.42万贫困人口,这些都是贫中之贫、难中之难,是“硬骨头”。在这些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的比例偏高。
从区域分布来看,我省剩余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辽西北地区,重点是朝阳市,占到总人数一半,脱贫任务依然比较艰巨。其次超过500人的城市有铁岭市(1819人)、鞍山市(1754人)、营口市(1169人)、葫芦岛市(689人)、阜新市(659人)、锦州市(529人)。
从自身发展条件来看,1.42万剩余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半劳动能力的为7053人,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为7175人,绝大多数依靠自身发展脱贫的能力有限。
完成
坚持靶心不偏、焦点不散、标准不变,全力推进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坚持年人均收入超过4400元的脱贫标准,确保高质量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对于无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者,要逐人逐户认真研究分析,精准落实保障措施,持续盯办落实,坚决防止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对1.42万人脱贫进度、帮扶措施实行动态监控,落实点对点、一对一、叠加式扶持措施,实施月调度、月统计、月报告。结合实际,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任务,实施脱贫攻坚分级挂牌督战。
由于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大、人数多,基本医疗保障仍是“两不愁三保障”工作难点。近期,我省将对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稳定脱贫人口)的参保情况开展新一轮全面排查,将稳定脱贫人口参保信息纳入扶贫台账管理,实现贫困人口参保监控范围全覆盖,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发展产业是稳固脱贫的根基。针对剩余的1.42万贫困人口,我省提出“宜养则养”“宜种则种” “宜工则工”“应贷尽贷”,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全部自主发展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全部有代养代种等项目,年内实现每个贫困户至少有1个以上的实体项目,实现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100%全覆盖。
此外,我省提出加大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鼓励采取土地流转、订单保底、股份合作、生产托管等联结模式,让贫困户与现代农牧业发展衔接。通过优先聘用、特设岗位、公益岗位等广泛吸纳有劳动能力、半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形成带贫减贫长效机制。
加强产业指导队伍建设,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督促产业指导员履行好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责任,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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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上马 送一程
截至2019年末,我省15个省级贫困县全部摘帽,1791个贫困村全部销号。
同时,我省已脱贫人口中有21万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虽然其已达到脱贫标准线,但因病、因灾、因疫等突发情况返贫和致贫的风险仍然较高,巩固脱贫成效是今年乃至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
巩固
我省明确,对已摘帽贫困县、已销号贫困村,要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进一步梳理已建立起来的行之有效的扶贫工作制度措施,加强巩固和完善,形成长期有效的机制。把制定好“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作为重要抓手,鼓励市县大胆探索、大胆突破,力争在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上率先取得重大突破。
继续坚持基本标准,把包括稳定脱贫人口在内的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范围,作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来抓。
民政部门将加强与扶贫部门信息共享,对暂时脱贫但不够稳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给予12个月以上“渐退帮扶”。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则根据不同困难类型第一时间给予临时救助,着力防范返贫问题。
住房保障方面,以4月15日统计汇总最新查验出来的危房存量6779户,作为今年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确保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稳就业是当前巩固扶贫成果的关键举措,就业稳住了就稳定了收入的大头,稳定脱贫就有了坚实的支撑。一是要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群众就业能力;二是拓宽就业安置渠道,依托种养基地、扶贫车间、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帮助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三是结合乡村振兴、林草管护等,合理开发、规范管理公益岗位,优先解决贫困劳动者就业;四是建立完善的劳务对接、就业服务平台,实行常态化的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同时继续开展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不落一人,政策落实到位。
通过发挥村规民约,引导贫困人口破除陈规陋习,破除“等靠要”思想,将产业分红和捐款捐物变为自主劳动的资金或物质奖励,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积极创新扶贫方式,以消费扶贫为抓手,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动作、社会参与”等形式,将贫困地区产品供应与市场需求直接联系起来,稳定贫困户增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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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掉穷根
多年持续的脱贫攻坚工作,给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带来巨大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特色优势产业有了发展,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农村发展能力和活力明显提升。
去年,我省对“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严格排查,发现了7.4万人存在“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经多方努力,这些问题得到全部解决。
脱贫不返贫,才是真脱贫。当前,我省贫困县已全部摘帽、贫困村也全部销号,2020年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推动扶贫工作重心由注重脱贫向稳定脱贫和巩固提升并重转变。
提升
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有了良好开端,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下去,实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有质量的脱贫。
发展产业是根基,各地要把发展产业作为巩固成果、提升质量的主要抓手,重点抓好项目主体、市场销路和可持续发展三个关键点。要注重选好项目,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结合乡村振兴和农村实际,培育一批有特色、效益高、可持续的产业扶贫项目。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近两年通过调整乡村级领导班子,实施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充分调动了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带动了农村发展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下一步,要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逐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要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盘活用好扶贫产业项目资金,切实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使贫困人口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要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继续扎根脱贫一线,指导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今年继续开展脱贫攻坚质量大普查,6月至8月,各市要启动对各县的自查,发现问题边查边改。9月至10月,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问题台账,倒排工期、责任到人,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为高质量脱贫夯实根基。
强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整治“推、虚、浮”特别是“一发了之”“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等突出问题。
4
不让一人再掉队
我省年收入低于5000元的已脱贫人口,超过5000人的市有10个,而葫芦岛市和朝阳市任务最重、压力最大,人数分别达7.1万人和5万人。
今年,我省要求各地、各部门把这部分人员的预防返贫工作提到重要日程,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有效防止返贫。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防止返贫是扶贫工作的特殊重要任务,要加强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实时动态监测,及时将新致贫返贫人口纳入帮扶。
预防
针对这部分群体实施有效帮扶、精准帮扶,通过农户申请、乡村报警和部门大数据分析预警等方式,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坚决防范出现返贫风险。
各县(市、区)要负责统筹,及时将监测预警和帮扶情况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实施全程记录、动态管理,及时跟踪,全面推进。
对易返贫人口进行监测、随时发现随时帮扶。
要注重解决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路,加大扶贫产业销售人才培育和品牌打造力度,整合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资源,大力推进消费扶贫和电商扶贫,搭建更多元、更宽广、更便捷的销售渠道,帮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农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
2020年,全省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全面提高到70%,加大对各市医疗救助资金配套的绩效考核权重,推动各市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进一步增强医疗救助的托底保障能力。同时,采取措施减轻贫困人口和易返贫人口常见病、慢性病的日常用药负担。
已经对稳定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予以资助的市,要稳定现有资助渠道,合理确定补助标准,继续做好参保资助工作。尚未对稳定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予以资助的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摸清稳定脱贫人口参保底数,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确保稳定脱贫人口应保尽保,防止稳定脱贫人口因失去医疗保障而导致返贫。
要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逐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要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盘活用好扶贫产业项目资金,切实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使贫困人口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妥善应对相对贫困。从现在开始,研究帮扶相对贫困群众的思路举措,把乡村振兴战略与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有机结合,通盘考虑、综合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