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旅顺口区厘清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界限

啥是“红线”哪是“雷区”全都明明白白

辽宁日报 2020年05月19日

本报讯  记者吕丽报道  “去企业现场办公,到饭点儿了还没办完,我能不能在企业食堂吃个工作餐,下午接着办?”这是某业务局工作人员向大连市旅顺口区纪委提出的疑问。

因为把握不好与企业交往的“度”,一些公职人员对企业和企业家敬而远之,即便是企业的正当要求,有的也躲着走、绕道走,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开始出现。

5月18日,记者从旅顺口区获悉,当前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过程中的疑惑,将随着《旅顺口区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行为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而一一找到答案,服务过程中的“红线”“雷区”也都被清晰明确。

《指导意见》旨在厘清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的界限,对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行为提出更严格的要求,提高公职人员服务企业意识,提升政府服务企业水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指导意见》以公职人员服务企业正负面清单为核心内容,对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过程中的一些细节问题作了明确要求。正面清单以鼓励公职人员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为主线,提出公职人员“十要”。比如,公职人员上门服务企业或开展调研,确因工作原因误餐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参照员工标准在企业食堂就餐,并向企业交纳相应标准的伙食费;协助企业到外地开展公务活动,可与企业同时出行、就餐,但要严格执行公务出差的有关规定等。《指导意见》为公职人员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提供了“不违规、可操作、有实效”的方法,对公职人员如何做到“亲”“清”提供了明确方向。

负面清单以党纪法规为底线原则,要求公职人员在服务企业过程中,要清正廉洁、坦荡真诚,严格执行“十不准”。比如,不准在市场准入、证照办理、项目审批等环节人为设置障碍,额外增设前置审批条件;不准以推荐中介机构、低价产品、低价工程等理由说情打招呼,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等。通过对公职人员行为更严格的约束,督促其为企业提供更高效、更廉洁的服务。

《指导意见》出台后,许多公职人员特别是在一线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表示:“以前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顾虑,现在按照清单做,就像看着红绿灯过马路,再也不怕无意间闯红灯、犯错误了。”一些企业负责人也表示:“正负面清单消除了困扰企业的一些难点、痛点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少了,投资创业环境更好了。”

“下一步,结合‘亲商富商结对子解难题’专项行动,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履责到位,不断优化旅顺的营商环境。”旅顺口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