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5日,记者从本溪市民政局了解到,本溪市日前开展了2020年清廉村(居)创建工作,创建活动确定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单位12个。
创建活动主要包括严格执行村(居)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深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加强村(居)干部监督,严防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腐败风险,倡导文明村风四个部分。2020年年底,全市所有村(居)实现民主决策严格程序,民主协商广泛参与,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时规范,集体资产有效保护,村(居)干部廉洁创业,文明村风初步形成。
张 瑞 本报记者 关艳玲 张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