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第8统计督察组 向辽宁省反馈统计督察情况

辽宁日报 2020年05月15日

本报讯 记者杨忠厚报道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于5月14日向辽宁省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国家统计局第8统计督察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鲜祖德参加反馈会通报督察意见。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主持会议并讲话,省领导陈向群、廖建宇、陆治原,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及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9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8统计督察组对辽宁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组织实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做好统计普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督察发现,辽宁省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仍有温差,统计法定职责履行还不够到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有待加强,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辽宁省委、省政府依纪依法处理。

督察组向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5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抓好深化统计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教育和宣传;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五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