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20项落户业务派出所里直接办

辽宁日报 2020年05月15日

本报讯 记者吕丽报道 记者5月14日获悉,《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自5月1日起实施后,20项户籍审批权限已下放到派出所,申请人可就近直接办理。“公开办、就近办、当场办、简化办、直接办、惠民办”的实施原则,让办事群众享受到了落户的“加速度”。

为方便群众办理落户,大连市优化了户口迁移操作流程,通过编制户口受理流程标准化目录,规范落户手续,并在政务网、户籍大厅、派出所户籍窗口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大连市公安局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县(市)区公安(分)局只保留综合积分和成建制审批落户2项审批权限,其余20项户籍审批权限均下放到派出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而且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并审核通过的,审批时限全部压缩为当场办结或当场签发准迁手续。

同时,大连市对落户手续全面“瘦身”,对于能通过政府各相关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查询到申请人学历、职称、国家职业证书等级和社保缴费等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符合规定的大连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毕业生, 可直接办理市内迁移落户,各类人才实行零门槛落户,可直接到任意派出所申请办理迁移落户。在“惠民办”方面,申请综合积分落户业务可自愿选择现场窗口申请和网上在线申请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符合规定落户社区集体户的人员,正常使用居民户口簿即可。全面推行户籍窗口电子档案管理,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业务无须提供复印件,对确有保留纸质档案必要的由公安机关自行复印留存。

此外,公安机关还全面升级了大连治安微信服务号、大连户口官方微博的在线服务功能,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强化了大连政务服务网的户籍业务功能,只需按照网站引导,就可获得办理落户业务的全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