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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序高效开展检测。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0、11号令有关要求,确保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普通人群愿检尽检。科学划定重点人员检测范围,对境外来辽人员,有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发热门诊患者、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院、学校、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等重点人群,按照感染风险水平和轻重缓急,分批分类有序实施,优先检测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入境人员、隔离人员和医务人员。
六、提供检测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为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设备和开展检测提供资金保障。兼顾当前疫情防控需求和未来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合理适度布局,防止重复建设。充分研判疫情风险状况,科学合理确定应检人员范围和时间点,提高检测效率和资金使用效果。
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