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对市属企业年度投资计划 实行备案管理

辽宁日报 2020年04月28日

本报讯 记者金晓玲报道 《沈阳市国资委权责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权责清单(2020年版)》)日前正式公布。与已经施行两年多的原权责清单相比,《权责清单(2020年版)》依法依规作出较大更新和调整,增加了“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备案”等12项子项,对企业投资、产权登记、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债务风险管控等事项做了进一步要求。

《权责清单(2020年版)》设置26个权力主项、30个权力子项,内容结构包括职权名称、行权方式、职权依据、责任事项4个条目。《权责清单(2020年版)》围绕以职能转变推动国资监管高效能这一目标,重点做好转职能、搭平台、做服务、强监管四方面工作,按照国务院授权经营体制方案要求,授权平台公司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事项,进一步突出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转变。

其中,增设的“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备案”一项明确,沈阳市国资委将依照规定受理市属企业提交的年度投资计划材料,并予以备案、存档备查;对纳入市国资委债务风险重点监控名单的市属企业,年度投资计划需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后方可实施;市国资委履行监督责任,监督企业投资计划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