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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坚持德法兼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为弘扬主流价值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和制度保障。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和辽宁法制宣传周等,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继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
(三)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8.加强对辽宁文化资源的研究梳理,充分发掘文化经典、历史遗存、文物古迹中蕴含的丰厚道德资源,建好用好长城(辽宁段)国家文化公园,深入挖掘红山文化、三燕文化、辽金文化、清前文化、抗战文化、工业文化等辽宁地域文化丰厚内涵,打造辽宁文化品牌,利用好辽剧、评剧、皮影、木偶、剪纸等辽宁特色艺术载体,推动传统美德融入日常生产生活。大力宣传推介辽宁历史文化和革命文化名人名事,推出一批优秀作品,弘扬民族英雄、志士仁人的嘉言懿行,让中华文化基因更好植根于人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
9.在推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传统文化类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工程、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程、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中,深入阐发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深入挖掘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充分彰显其时代价值和永恒魅力,使之与现代文化、现实生活相融相通,成为全省人民精神生活、道德实践的鲜明标识。
(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10.深入开展改革开放史、新中国历史、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民族近代史、中华文明史教育,充分利用“百场红色理论”“辽海讲坛”等学习平台,发挥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高校思政课作用,利用好档案馆、图书馆等史料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大力弘扬中国人民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倡导一切有利于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思想和观念,构筑共同精神家园。
11.继承和发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优良传统,深入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红医”精神、“鲁艺”精神、“东北抗联”精神,充分挖掘辽宁推进振兴发展生动实践中涌现的英雄模范、蕴含的时代精神,赓续精神谱系,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五)把立德树人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
1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聚焦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思想品德作为学生核心素养、纳入学业质量标准,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13.加强思想品德教育,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道德规范教育,突出学校思政课关键课程地位,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工作机制,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人文素养。
14.注重融入贯穿,把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到各学科教育中,体现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中,使传授知识过程成为道德教化过程。
15.组织开展“雷锋精神永驻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大国工匠进校园”和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主题活动,强化劳动精神、劳动观念教育,引导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更好认识社会、了解国情省情,增强社会责任感。
1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继续教育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选树教师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弘扬高尚师德,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四有”好老师。
17.建设优良校风,用校训励志,组织升旗仪式、成人仪式、校园文化节、体育节、音乐节、艺术节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有利于学生修德立身的良好氛围。
(六)用良好家风涵育道德品行
18.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文明家庭创建,大力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深化拓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五好家庭”“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让美德在家庭中生根、在亲情中升华。
19.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家庭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用正确道德观念塑造孩子美好心灵。自觉传承中华孝道,感念父母养育之恩、感念长辈关爱之情,养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良好品质。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让家庭成员相互影响、共同提高,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七)以先进模范引领道德风尚
20.精心选树“辽宁好人·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社会贡献大、事迹突出感人、典型示范性强、群众口碑好的先进典型,综合运用宣讲报告、事迹报道、专题节目、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树立鲜明时代价值取向,彰显社会道德高度。办好“辽宁好人”年度盛典。
21.持续推出各行各业先进人物,广泛宣传推荐“辽宁好人·最美人物”、“辽宁好人·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让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都能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
22.尊崇褒扬、关心关爱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建立健全关爱关怀机制,维护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的荣誉和形象,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八)以正确的舆论营造良好道德环境
23.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把正确价值导向和道德要求贯穿于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网络宣传、对外宣传中,体现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新闻报道和娱乐、体育、广告等各类节目栏目中,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
24.围绕公民道德建设,在各级各类媒体设置专栏专题专版,持续推出言论评论、理论文章、对话访谈,刊播有深度有影响的报道,以鲜活新颖的方式形成正面舆论强势,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25.加大对道德领域热点问题的引导力度,坚持以事说理、以案明德,着力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观念,对违反社会公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及时进行批评、驳斥,激浊扬清、弘扬正气。
26.推动传媒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加强道德修养、强化道德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九)以优秀文艺作品陶冶道德情操
27.坚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五个一工程”评选创作为龙头,发挥国家级、省级重大工程项目和奖项评奖的牵动作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出一批富有历史底蕴、充满时代气息、具有辽宁特色的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劳动、讴歌奉献的精品力作,润物无声传播真善美,弘扬崇高的道德理想和道德追求。
28.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加强影视剧和综艺节目管理,整治低俗演出、低俗文学,清理网络视听节目、网络直播和网络游戏中的不良内容,用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温润心灵、启迪心智、引领风尚。
29.把社会主义道德作为文艺评论、评介、评奖的重要标准,引导文艺创作生产传播坚守正道、弘扬正气。持续净化文艺行业风气,端正创作思想,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教育,组织好文艺骨干和文艺工作者培训,培养更多德艺双馨的文化名家。
(十)发挥各类阵地道德教育功能
30.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造新时代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创建新阵地,更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扎实推动全省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确保全覆盖、用得好,推动基层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学习教育实践,引导人们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
31.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革命纪念设施和国防教育基地,着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展陈内容,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教育功能。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和各级党群活动中心、各级工会阵地等,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教育。用好宣传栏、显示屏、广告牌等户外媒介,营造明德守礼的浓厚氛围。
(十一)抓好重点群体的教育引导
32.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政德修养,在严肃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砥砺品质,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品格,正心修身、慎独慎微,严以律己、廉洁齐家,在道德建设中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创新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不逾法纪红线、不触道德底线。
33.开展好青少年群体教育引导,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百千万”科普行动、“戏曲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情暖童心”等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行动,引导青少年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修身立德,打牢道德根基。建立健全全社会关心帮助支持青少年成长发展机制,实施“为了明天—青春自护·益起来”自护教育,优化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推动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34.加强社会公众人物思想政治引领,引导他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十二)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
35.紧密结合全省社会发展实际,聚焦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大力宣传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礼仪规范。广泛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就餐、文明观赛等活动,教育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文明规范。
36.着眼完善社会治理、规范社会秩序,推动街道社区、交通设施、医疗场所、文体场馆等精细管理、规范运营,推动景区景点提质升级,优化公共空间、提升服务水平,为人们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创造良好环境。
(十三)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7.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坚持为民利民惠民,突出文明和谐、宜居宜业,深度融入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城市管理,完善文明城市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督导,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持之以恒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38.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抓好农村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建设,持续深化城乡共建、文明集市、文化广场创建,广泛开展“讲村史、立村规、唱村歌”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高农民文明素养。不断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倡导农村文明新风尚。选树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
39.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组织和窗口单位中广泛开展具有行业文明特色、职业文明特点、岗位文明风采的创建活动,突出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树立行业新风,引导从业者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40.深化文明家庭创建,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宣传全国和辽宁省文明家庭先进事迹,弘扬优良家风,推动践行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
41.深化文明校园创建,聚焦立德树人,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十四)持续推进诚信建设
42.继承发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聚焦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农产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快全省个人诚信、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
43.建立完善全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优化辽宁营商环境。重视学术、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查处违背学术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44.开展诚信文化主题宣传活动,挖掘推广诚信典型,讲好诚信辽宁故事,引导全社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深入开展“百城万店讲诚信”活动,建设诚信商户、信誉商场市场。开展诚信行业、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培育诚信文化,建设诚信辽宁。
(十五)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
45.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宣传推选学雷锋志愿服务全国“四个100”和全省“四最”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跟着郭明义学雷锋”、“春暖辽宁”等活动,选树命名辽宁省学雷锋学郭明义活动示范点、岗位学雷锋学郭明义标兵,引导广大志愿者感受善的力量,推动全省形成“人人争当志愿者,辽宁遍地是雷锋”的生动局面。
46.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成立辽宁省志愿服务联合会。加强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建设,构建协调联动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健全全省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资源共享和整合利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十六)广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47.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挖掘创新乡土文化,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一约四会”的规范约束作用,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督促推动作用,破除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赌博败家等陈规陋习。提倡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和抵制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防范极端宗教思想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
(十七)充分发挥礼仪礼节的教化作用
48.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国歌法,规范开展升国旗、奏唱国歌、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强化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增强人们对党和国家、对组织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各级广播电视台每天定时在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国庆期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鼓励居民家庭在家门前适当位置悬挂国旗。
49.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组织人们开展主题征文演讲、全民健身、美食节等群众性实践活动,丰富道德体验,增进道德情感。研究制定继承中华优秀传统、适应现代文明要求的社会礼仪、服装服饰、文明用语规范,引导人们重礼节、讲礼貌。
(十八)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50.推动全社会共建美丽辽宁,围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等开展重点宣传,引导人们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51.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和垃圾分类等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拒绝奢华和浪费,引导人们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
(十九)在对外交流中充分展示文明素养
52.实施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采取发放《中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指南》手册和开展辽宁省安全文明出境游宣传月等方式,推动出入境管理机构、海关、旅行社、网络旅游平台等,加强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在境外旅游、求学、经商、探亲中,尊重当地法律法规和文化习俗,展现中华美德,展示辽宁形象。培育健康理性的国民心态,引导人们在各种国际场合、涉外活动和交流交往中,树立自尊自信、开放包容、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二十)加强网络内容建设
53.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加强重大议题设置,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网络宣传品牌,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让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充盈网络空间。紧紧围绕提升辽宁营商环境形象、辽宁人形象、辽宁品牌形象、辽宁文化形象,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辽宁振兴发展取得的成就,解读各行业各领域推进辽宁全面振兴的重大举措,展现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发展态势,激发干部群众团结奋进正能量。
54.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引导互联网企业和网民创作生产传播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开展新时代弘扬雷锋精神网上主题宣传,制作系列微视频《我身边的雷锋》,讲述人们在各自工作、生活中践行雷锋精神,从小事做起、一点一滴做起的感人故事。加强网上热点话题和突发事件的正确引导、有效引导,明辨是非、分清善恶,让正确道德取向成为网络空间的主流。
(二十一)培养文明自律网络行为
55.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规范,明确网络是非观念,引导网民参与网络强省建设,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开展网络安全、网络文明、网络守法、网络技能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主题活动,提升网民网络素养。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网络伦理、网络道德。
56.倡导文明办网,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依法依规经营,建立健全网站管理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严重违规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网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坚决打击网上有害信息传播行为,依法规范管理传播渠道。制定辽宁省防范和惩治网络虚假有害信息管理规定。
57.倡导文明上网,广泛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活动,分系统分领域培育一批中国好网民,建立一批网络文明示范基地,打造一批中国好网民品牌项目,开展中国好网民网络系列文化活动。推进网民网络素养教育,让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深化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远离不良网站,防止网络沉迷,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
(二十二)组织开展网上道德实践
58.积极培育和引导互联网公益力量,壮大网络公益队伍,形成线上线下踊跃参与公益事业的生动局面。大力发展网络公益组织,网信部门要联合民政部门指导和联系一批网络公益组织。团结热衷公益的网络名人加入志愿者队伍,指导互联网企业有针对性地推出网络公益项目。
59.加强网络公益宣传,打造网络公益平台,指导中央新闻网站辽宁频道、重点商业网站驻辽机构、省内重点新闻网站在显著位置长期设立公益频道和专题专栏,积极开展网络公益宣传,推动网上公益宣传常态化长效化。推出网络公益正能量作品,组织网络媒体、公益组织和网民创作一批网络公益作品。宣传网络公益典型,积极挖掘公益组织和普通网民践行网络公益的感人事迹,引导人们随时、随地、随手做公益,推动形成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60.拓展“互联网+公益”“互联网+慈善”模式,打造一批正能量充沛、社会参与广泛的网络公益品牌项目。加大对基层网络公益创新的支持,畅通社会力量参与网络公益渠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活动,激发全社会热心公益、参与慈善的热情。
61.加强网络公益规范化运行和管理,完善网络公益管理制度,促进网络公益健康有序发展。做好网上涉公益热点舆情的监测、研判,对网上涉省内公益热点舆情进行处置,防止负面炒作。依法打击借网络公益名义传播虚假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煽动非法聚集等行为。
(二十三)营造良好的网络道德环境
62.严格依法管网治网,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执法,强化网络综合治理,加强网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账号等管理,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切实维护好网络道德秩序。组织开展系列“净网”专项行动,反对网络暴力行为,综合利用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建立安全评估制度,对在辽宁运营的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应用程序,开展全面安全评估。
(二十四)强化法治保障
63.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道德导向贯彻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地方性法规规范,推动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老爱亲、保护生态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坚持严格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落实执法职责,以法治的力量维护道德、凝聚人心。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功能,定期发布道德领域指导性案例,让人们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引导人们增强法治意识、坚守道德底线。
(二十五)彰显公共政策价值导向
64.把道德要求贯穿公共政策制度设计制定、实施执行各环节,实现政策目标和道德导向相统一。科学制定经济社会政策和改革举措,在涉及就业、就学、住房、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上,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加大对公共政策的道德风险和道德效果评估,及时纠正与社会主义道德相背离的突出问题,促进公共政策与道德建设良性互动。
(二十六)发挥社会规范的引领约束作用
65.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突出体现自身特点的道德规范,更好发挥规范、调节、评价人们言行举止的作用。推行全省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全覆盖。
66.发挥各类群众性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推动落实各项社会规范,共建共享与新时代相匹配的社会文明。
(二十七)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
67.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服务、公共秩序、营商环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道德领域专项治理活动,有力惩治失德败德、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
68.针对污蔑诋毁英雄、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言行,特别是对于损害国家尊严、出卖国家利益的媚外分子,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研究建立惩戒失德行为常态化机制,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担负起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责任,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级精神文明委和党委宣传部要切实履行指导、协调、组织职能,统筹力量、精心实施、加强督查,跟踪评估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成效,推动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统战、政法、网信、经济、外交、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民政、文化和旅游、民族宗教、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党政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履行公民道德建设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推动公民道德建设。
(三)强化责任,务求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工作责任,着力在深化转化上下功夫,在具象化、细微处上下功夫,切实把中发〔2019〕41号文件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按照责任分工,逐项研究部署,逐条抓好落实。牵头单位要抓紧研究工作举措、细化工作安排,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一阵风、走过场,防止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落实任务需要增加责任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请有关单位确定。
(四)创新载体,提升水平
坚持守正创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注意总结运用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思路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体制机制,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围绕公民道德建设中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突破口、切入口,以突破重点问题带动工作改进创新,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形成公民道德建设蓬勃开展、深入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