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表彰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辽宁日报 2020年04月25日

本报讯 记者徐铁英报道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新时代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近日,省政府决定授予沈阳市辽中区潘家堡镇黄旗堡村民委员会等60个集体“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梁君等59人“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等重大工作任务,各地区、各行业涌现一大批认真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崇高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