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6月20日起将覆盖全国

辽宁日报 2020年04月23日

据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刘奕湛) 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决定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第一批推广安排:自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等12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第二批推广安排:6月20日起,辽宁、吉林等15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实现全国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