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1日,记者从盘锦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伴随着盘锦市“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展开,打击医保欺诈骗保力度进一步加大,盘锦市民如发现欺诈骗保问题,可拨打电话0427-2978009(盘锦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举报。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盘锦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在办法适用和规定范围内,按照涉案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考虑将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将从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该局明确了各种违规行为。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黄世盛 本报记者 刘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