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继驰报道 记者4月20日在营口市医保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营口市58家公立医疗采购金额248万余元,完成国家下达药品集中采购任务量的70.98%,与9家中选药品配送企业实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货款248万余元,为百姓节省购药款1500余万元。
去年12月15日,营口市58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启动“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扩围工作,以联盟地区(辽宁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25个中选药品与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最高降幅96%。采购金额由2454万元下降至388万元,减少药品支出费用2066万元。中选的25种药品虽然价格大幅下降,但质量标准没有降低。中选药品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疗效上与原研药具有相同效果,临床上实现与原研药相互替代,相关部门加强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
据介绍,营口市将于4月25日零时启动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选药品品种将进一步扩大,药品采购价格进一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