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4月15日,记者从沈阳市科技局获悉,沈阳市制定《关于推动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2020年全市新型研发机构达到30个,2025年达到60个”的目标,并将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资金支持。
作为沈阳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新型研发机构担负着开展科技研发、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培育科技企业、集聚培养高端人才的重大使命。目前,沈阳市拥有21个新型研发机构,涵盖新能源、智能装备等15个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为加强新型研发机构规范化建设、市场化运行、高质量发展,提高产业公共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构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进而提升城市竞争力,沈阳市将着重发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国际研发机构三种类型的新型研发机构,阶段目标是2020年全市新型研发机构达到30个,2025年达到60个。
为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沈阳市对新认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将连续3年,每年按照“前资助+后补助”的方式给予500万元或1000万元支持,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新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在认定后连续3年,每年按照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30%给予后补助支持,每年不超过200万元,3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际研发机构,由世界500强企业、国际知名研发机构在沈阳市设立的,按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由沈阳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国际研发机构联合建立的,按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30%予以一次性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沈阳市对新型研发机构在建设主体、人才、场地、科研等方面提出基本条件要求,包括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且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占研发人员总数的1/3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