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敏娜报道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疫情防控和相关人员的健康权益,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25日,主要对辖区内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监督检查标准,重点检查环境与物品消毒、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个人卫生防护等情况。
行动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省指挥部第10号令和省严防境外输入工作组《关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根据外来入境人员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情况制定差异化的专项行动方案,依法、科学、有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检查不合格单位要下达监督意见书,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