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崔振波报道 3月27日,记者从抚顺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减轻企业费用负担、支持企业开工生产、促进岗位就业,抚顺市决定对各类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减半征收,将为全市企业降低医疗保险缴费负担1亿元左右。
据了解,此次减征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减半征收,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仍按现行政策缴纳;对实行统账结合模式且按正常费率缴费的各类企业实施减征,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未实行统账结合模式或未按照正常基数、费率缴费的特殊缴费主体、2019年以前全额暂缓缴纳风险调剂金的企业不在减征范围内;减征期限是2020年四五月两个月。实施减征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政策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