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办公室 地方协调机制(辽宁省)成立

辽宁日报 2020年03月29日

本报讯 记者张学军报道 3月27日,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组织召开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辽宁省)第一次会议,标志着辽宁省协调机制正式落地运行。

辽宁省协调机制是金融委办公室在辽宁省的议事协调机构,设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主要职责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促进辽宁省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协调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其他需要协调的金融工作事项。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主要负责人为协调机制召集人,辽宁银保监局、辽宁证监局、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等负责同志为协调机制成员。

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辽宁省)工作规则(试行)》,就统筹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对外开放合作等协调机制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副省长张立林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