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疫情防控 捐赠物资及款项使用工作机制

辽宁日报 2020年03月26日

(上接第一版)各类物资分配要优先保障援鄂医疗队、三大区域救治中心、18家省属定点医疗卫生机构。

通知明确,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以适当形式公布物资捐赠及款项使用情况。省慈善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等受赠单位(含新增受赠单位)负责向省委宣传部报送企业、个人重大捐赠信息。各受赠单位要及时在各自信息网络平台公布捐赠信息。

关于境外捐赠绿色通道机制,通知明确,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各现场海关设立进口捐赠物资快速通关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实施快速验放。紧急情况下,对于持有省慈善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等单位开具的《证明》及《清单》,由各现场海关在做好登记并经关税处确认后,可先予以放行,后补办报关、减免税等手续。省民政厅要及时将新增加的受赠单位名单函告各直属海关、省税务局等单位。

通知要求,省慈善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等受赠单位,要于每日17时前将捐赠信息台账报送至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需入库的防疫物资,由受赠单位填写《非定向重要防疫物资入库表》发至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并在物资外包装上标明物品的名称、数量、供货单位等信息。